关于《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现代产业发展政策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中共无锡市委近日印发了《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现代产业发展政策的意见》(锡委发[2017]39号)(以下简称《深化意见》),现就《深化意见》作如下解读:

一、制订背
        2015年11月27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现代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15]56号),提出了7个方面、共30条的政策意见,政策意见既扶优扶强又覆盖了广大中小微企业,营造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为重振无锡产业雄风注入了新动能。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优化政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对产业政策进行了回顾总结和分析研判。我们感到,2016年全市现代产业政策充分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充分鼓励引导全市企业加大投入持续发展,推动了全市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但是,现代产业政策在推进落实过程中也存在着精准扶持有待完善、部分政策门槛较高、绩效水平仍需提升等问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和产业强市主导战略,加快构建以新兴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和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高校院所为支撑的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市经信委、市财政局会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聚焦重点、有进有退、规范管理、精准扶持”的原则,以更大的力度和更实的举措,牵头起草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现代产业发展政策”升级版,通过对现代产业政策进行优化升级,以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可行性,力争在推动我市现代产业新高地建设上再创新、再突破、再提升。

二、主要特
        《深化意见》在原有《关于推进现代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15]56号)的基础上,新增了1条12款、调整了13款政策。具体可以概括为“三个突出”:
        一是突出聚焦支持,注重精准发力。《深化意见》体现了统筹资源、聚焦重点抓突破的发展思路,一方面强调落实好现有政策,保留了绩效水平较高、产业带动力较强的政策条款,另一方面围绕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三个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聚焦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智能制造和现代服务业等发展重点,瞄准关键环节,注重财政资金的精准发力和绩效水平。在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方面,新增了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重点扶持技术创新、应用创新、产业链整合和企业做大做强等,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00万元的支持。调整了支持软件和云计算产业发展政策,扩大了支持软件企业资质认证的范围,对通过信息系统服务标准ITSS运维成熟度三级的企业也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在智能制造方面,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提升智能化制造水平的政策支持力度,新增了鼓励企业围绕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化控制等环节进行智能化改造的专项政策,企业可获得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对获评省级以上示范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的企业也给予一定奖励。对将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集成应用于企业研发、生产、管理等过程,实现两化深度融合的项目,可按不超过项目软件和技术服务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现代服务业方面,新增了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重点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专项政策;对服务业外包产业发展、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旅游和会展政策进行了调整,提高了政策绩效水平,增加了政策的可操作性,对服务业重点项目政策进行了调整,延长了政策支持的时限。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着眼于现代产业特别是制造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短板,针对近年来全市重大产业项目投资还不够多和总部经济发展还比较薄弱的情况,重点对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引进、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等政策进行了调整,拿出了实实在在的办法和措施。重大产业项目引进方面,对引进总投资在10亿元(或等值美元)及以上的市重点鼓励发展的七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扶持。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和各地区引进重大项目的落户情况,以一般转移支付方式对各地区进行综合奖补,由各地区统筹用于支持重大产业项目的引进,最高享受综合奖补可达1.5亿元,另外,对新引进市场前景好、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强、地方经济发展支撑力大,总投资金额超过50亿元的特别重大产业项目,可以“一事一议”。支持总部经济发展方面,鼓励各地区加大对总部企业的引进和培育,对经市级认定的总部企业,按其上年度对市级经济贡献大小,市对区通过一般转移支付予以综合奖补。

        三是突出创新驱动,培育发展动能。注重贯彻新要求、体现新理念,把强化创新驱动、突破核心技术作为引导现代产业提质增效升级的主攻方向,努力以最优的政策和最实的举措激励广大企业立足实业、奋发有为,支撑我市现代产业更高水平发展。在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新增政策积极推进我市企业与国内外高校院所深化产学研合作,突出核心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联合攻关,企业可最高获得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对原有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政策进行了调整,根据发展需要和实际执行效果,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实行补偿机制,来推动新技术新产品产业化,企业可最高获得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在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方面,新增政策支持政府主导下的孵化器多元化投入机制,扶持建设一批科技型孵化器示范基地,鼓励通过与境外合作设立新型创业孵化平台,引进境外先进创业孵化模式,对获评市级、省级、国家级众创空间的,可分别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三、主要内
        新出台的《深化意见》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引言。提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以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为引领,全力打造无锡现代产业发展新高地的意见》(锡委发〔2015〕40号),深入推进坚定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和产业强市主导战略,加快构建以新兴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高地体系和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高校院所为支撑的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围绕支持努力打造以产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和、高端化发展要求为核心内涵和鲜明标志的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的现代产业新高地,结合我市发展实际,提出以下政策意见。

        第二部分是正文。提出了7大类、31条的政策意见。一是支持重大项目投资,包括2条政策,分别是支持企业升级改造、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引进。二是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包括4条政策,分别是支持产业关键技术研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支持企业知识产权创建。三是支持企业做优做强,包括6条政策,分别是支持品牌、质量、标准建设、支持龙头骨干企业提升经营业绩、支持发展总部经济、支持企业重大兼并重组、支持企业境内外上市、支持企业增强国际竞争优势。四是支持“互联网+”发展,包括6条政策,分别是支持制造业企业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支持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支持软件和云计算发展、支持物联网产业化发展、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支持智能化示范应用。五是支持绿色集约发展,包括3条政策,分别是支持节能降耗改造、支持高效利用存量土地、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六是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包括5条政策,分别是支持服务型制造发展、支持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支持旅游、会展产业发展、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七是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包括5条政策,分别是改善企业融资环境、放宽民营资本进入条件、支持公共平台建设、支持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展会。

        第三部分是说明。一是明确了市区联动。本意见适用于无锡市区,对江阴和宜兴地区总投资在3亿元(或等值美元)及以上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技术和设备实际投资额的5%通过转移支付进行奖励,两地区转移支付总额每年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对于投资总额在30亿元(或等值美元)及以上的重大产业引进项目,及27条第一、第二款有关改善企业融资环境的相关政策,江阴、宜兴同时适用。二是明确了新老政策的衔接。本意见发布前,已按相关程序确定支持的项目,按照原政策兑现。本意见发布后,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15]56号)同时废止。本意见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截止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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