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滨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改扩能奖励政策及无锡市产业发展资金转移支付拟安排项目公示
根据《印发<关于设立滨湖区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的实施意见>》(锡滨委发[2015]65号)要求,经单位申报、项目评审、实地核查等程序,现将2016年滨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改扩能奖励政策及市产业发展资金转移支付拟安排项目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2017年3月15日-3月2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滨湖区经信局纪检监察人员联系,联系电话:81178577
附件:
1. 2016年滨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改扩能奖励政策拟安排项目 (点击下载)
2. 2016年无锡市产业发展资金转移支付拟安排项目(点击下载)
阅读1118
快捷导航
网站首页
为企服务
工作动态
联系我们